季桂芝与方建国是初中同学,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1992年夏天,方建国突然消失了,季桂芝苦寻无果,只好认定方建国故意躲着自己,这让她心痛不已。事后,季桂芝与邻村的男青年郝建立相识,1994年,两人结了婚,并很快生儿育女。
2012年11月的一天上午,季桂芝到附近集镇赶场时,意外与方建国相遇。她上前质问方建国当初为何不辞而别,但听了对方的“痛苦回忆”后,季桂芝很快就原谅了他,并表示愿意和他共同生活。2013年初,季桂芝抛弃丈夫和儿女,带着细软来到方建国家里,开始同居生活。其间,郝建立多次接妻子回家无果,也萌生了离婚的念头,但未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季桂芝与方建国同居后,性格、习惯的差异使矛盾逐渐凸显,随之而来的是谩骂和厮打。2013年6月23日夜晚10时许,季桂芝自缢身亡。郝建立认为妻子死亡与方建国存在因果关系,于是偕同一双儿女将方建国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各项费用12.6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方建国明知季桂芝已婚仍与她同居,在同居生活期间季桂芝因情绪激动不能自控而自缢身亡;但方建国与季桂芝同居,与季桂芝自缢身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考虑社会道德和良俗公平,法院最终判定被告方建国赔偿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