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仑法院审理了一对小夫妻的离婚案。
夫妻俩都是北仑人,27岁,高中毕业开始恋爱,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男方经常早出晚归,说单位事情多,女方则开了家网店,天天宅在家。照理说“男主外女主内”也挺和谐,但两人很快开始互相嫌弃。他说她不勤快,一天到晚在家也不打扫卫生,就顾着泡在网上。她说他不关心人,每天回家就知道打游戏,话都说不上几句,自己泡在网上是忙着回复客户。
这种小吵小闹常有,去年下半年,两人还爆发了大矛盾。她偶然发现,他和中学时期的一个女同学联系密切,言辞暧昧。
出轨是原则性问题,她为此大发雷霆。为了安抚,他不停道歉,9月份还写下保证书表决心,用词相当“狠”。
“我保证从2012年9月6日开始到2112年9月6日,一百年时间里,对老婆一心一意,绝不出轨,如有违背,愿将所有房产、车辆等全部送给老婆,并终生为奴,听任老婆差遣……”
保证书写下后,两人太平了大半年。
今年上半年,她独自在家打扫时扫出一张酒店住宿发票,酒店在宁波,入住人是他。“在本地住什么酒店?”一股不祥预感袭来,她打开他的电脑细细查了一遍,发现各种露骨的QQ聊天记录,多张和其他女人的亲密照……
她没有质问他,而是给一个老同学打电话约见面。
据她说,这个老同学对自己一直有好感,即便她结婚后都没有放弃追求。
当晚他回到家,发现她不在,自己的电脑开着,QQ登录着。没多久,她发来一张图片,他点开一看,是她和那个老同学的亲密照,还有一句留言“现在大家公平了”……
6月,她起诉到北仑法院离婚,他承认自己曾对婚姻不忠,同意离婚,她也承认自己有过“报复性出轨”,两人唯一的争议是一笔2万元的快递费。
因为开网店的缘故,她和快递公司长期合作,这2万元是尚未结清的。她认为,自己开网店的收入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笔快递费也该是夫妻共同债务。他则反驳,她开网店赚的钱都是她自己花了,从没补贴过家用,这笔快递费不该由他负担。
法院最终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并认定2万元快递费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
考虑到两人很年轻,今后很可能再婚,案子了结后,法官也跟两人谈了心,叮嘱他们今后慎重对待婚姻,不要再采取“报复性出轨”这种不理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