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4岁的哑巴小洁(化名)在一家无名按摩店上班,2012年7月5日被一网友向某(已判刑)带出包夜,遭遇向某两个朋友付某和李某(已判刑)强奸。2013年8月29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付某提起公诉。
据查:付某,男,今年25岁,江西省东乡县人,初中肄业,农民,后经商,现住株洲市石峰区。
2012年7月4日晚,被告人付某与向某、李某等人在夜宵摊上吃夜宵、喝酒。次日凌晨2时许,向某对付某、李某说想去找小姐“玩”(指嫖娼)。付某骑摩托车搭乘向某、李某来到石峰区建设北路一无名按摩店,向某与老板谈好价格后,以300元价格一人将卖淫小姐小洁带出包夜。
付某骑摩托车搭乘李某将向某、刘某送到石峰区湘天桥附近一家宾馆,向某开房后与小洁进入房间里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付某、李某离开后接到了向某电话又回到了到房间内,付某提出也想和小洁发生性关系,小洁摇头、摇手表示反对。在小洁不同意的情况下,在向某、李某的强行控制下,付某强行与小洁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之后,付某与李某交换位置,李某强行与小洁发生了一次性关系。李某与小洁发生性关系后,付某又再次强行与小姐发生了第二次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