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导,艺人陈冠希及导演杨龙澄名下的制作公司,日前入禀高院向歌手陈奕迅经理人陈家瑛的名下公司追讨110万元拖欠制作费。原诉公司为Ding Dong Team Ltd经营的DDT,被告为陈家瑛制作有限公司。
陈奕迅
原诉陈冠希制作公司
入禀状指,原诉与被告于今年4月签订合约,原诉负责为陈奕迅演唱会《Eason's Life Concert》制作录像,酬劳210万元。但被告于今年5月18日突然要求原诉公司停止制作,并愿意承担相应制作费用,但被告违约,没有履行上述承诺,而扣除原诉已获支付的100万元酬金后,原诉现兴讼向被告追讨110万元尾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