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帖同时上传了多张照片,包括老人的茅屋、军功章、身份证明等。
政府回复称老人应享受2项政策性补助
渠县贵福镇党委、政府对网帖反映的情况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并于6月3日将相关情况作了回复。
该回复证实了王兴怀老人是渠县贵福镇寺垭村人,且确系复员军人,现年93岁,妻子去世多年。老人有两个养女,早已出嫁,他现在独居寺垭5社任家沟。
该回复称,王兴怀应享受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每月627元和高龄补助每月100元。这两项均是按时由县财政每月打卡直发到本人账户,能够解决其基本生活。
关于其住房问题,该回复称,几年前,镇政府鉴于王兴怀已高龄、为了解决其生活居住条件,在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下,曾作出决定将他(王兴怀)纳入敬老院居住,但老人拒绝到敬老院居住。
由于其居住的土墙毛草房年久失修加之本人无力维修,镇政府为了解决其住房问题,于2012年度将其住房上报到相关部门,县财政、民政等部门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解决房屋修缮款18000元,分两次打卡直发到他的账户。但他现居住毛草房不能维修,村干部于2012年5月10日与本组村民任明协商,将任明家两间老房子(穿斗结构),以1万元出售给王怀兴居住,本人其它开支900余元,余下7000余元现仍存于本人(王怀兴)账户上。但老人因怀旧,经常擅自到老房子居住,在党委、政府的督促下,寺垭村支部、村委已劝其入住到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