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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从女儿10岁起要对方 生理期也不放过

来源:小编整理2013-06-21 22:56作者:孤尘

  记者6月19从阆中警方获悉,该市一名壮年的兽父,从自己女儿10岁时起,只要有机会,就进行性侵,并用残忍手段迫使女儿不敢报警。当民警抓获他时,他对自己性侵女儿事情供认不讳,只称自己错了,不知道是犯罪。

  据阆中市公安局七里派出所副所长李安介绍,该所6月16日接到辖区某职业技术学校一班主任报警称,班上有一名女生被自己父亲强奸。警方当即派人进入学校,找到当事人了解情况,同时对嫌疑人进行布控。

  6月17日,民警在阆中七里客运中心附近某宾馆中寻找到作案人现场遗留的重要物证,当天晚上,民警在柏垭镇复兴村,将还在村民家中吃饭的蒲某抓获,蒲某对自己性侵女儿事情供认不讳,只是称自己错了,不知道是犯罪。据七里派出所副所长李安介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据当事人交代,从女儿10岁开始至今,只要有机会就会强奸自己女儿,哪怕是在月经期也不放过,同时犯罪嫌疑人还用毒打、威胁等手段,致使受害人一直不敢报警,6月16日,在银川打工回家的蒲某路过阆中时,给正在某技校读书的女儿发去短消息,叫其出来一起吃饭,饭后,蒲某在七里客运中心某宾馆开下钟点房让女儿休息,趁女儿熟睡之际将其强奸,事后女儿回到学校向同学讲述自己被父亲强奸的事情,同学将这一情况转告老师后,其班主任才前往七里派出所报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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