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伙打工怕苦怕累,没钱吃饭就去抢劫三轮车夫,于心不忍只抢了50元。5月7日,江苏省相城法院公布,该院审结一起三人持刀抢劫案,以抢劫罪各判处被告人张某和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四千元;以抢劫罪判处未成年被告人李某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百元。
张某和徐某都是二十出头、李某甚至还未成年,但三人都已在外打工多年。来到苏州后,三人在同一家工厂打工,因为年龄相仿,爱好相同,很快成为朋友。李某和徐某渐渐地只去网吧不去工厂,失去生活来源后,两人以前打工的一点积蓄很快就花完了,一合计竞动了抢劫的心思,并拉张某一块儿入伙。
2012年12月的一天深夜,三人在天黑以后携带一把刃长十公分的水果刀来到一家洗浴中心,但发现当天客人寥寥无几。三人一商量又将目标转向了路边拉客的三轮车司机。经过观察,三人选中一名年纪较大、反抗能力较弱的司机,要求送他们去一个较偏僻的地方。当车子走到一片四下无人的街边公园时,三人突然掏出水果刀抵住司机的脖子。在翻遍了司机的口袋后,发现司机全身只有100块钱和一部不值钱的手机,三人觉得于心不忍,于是只抢走了其中的50元钱。逃离现场后不久,三人即被警方抓获。
该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李某系未成年人,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监管条件,对李某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