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物价局是打算用重罚的方式,遏制菜价上涨势头,而最高500万元的处罚力度,确实很有些吓人,至少对于蔬菜经营者而言。只是,官方在出台处罚规定的同时,也该思考下,蔬菜涨价到底是市场行为,还是垄断造成的乱涨价范畴?
蔬菜早已实现自由流通,市场化经营,其价格波动均是随行就市,伴随季节变化而起伏不定。甚至一场台风刮过来,价格就可能瞬间翻几倍,但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菜价会自动恢复到合理价位。由于蔬菜存在保鲜难、生长周期短、上市集中等因素,政府无法像储备粮食那样控制住,对其价格波动,自然也就无能为力,只能依赖于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
然而,海口市物价局却违背市场规律,试图采取行政手段控制菜价,以高额处罚来遏制经营者的涨价冲动,实则是在开倒车。需知,蔬菜的生产经营环节均已放开,大量从业者参与竞争,并且没有任何门槛限制,其定价完全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任何人或企业都无法操纵。蔬菜经营也不存在囤货居奇、串通涨价一说,拿反垄断法来打击显然是用错了地方,简直就是贻笑大方。
菜价有起有落,涨价时重拳打压,暴跌时却没人搭理,如此做法,乃是挤压经营者的生存空间,短期或能达到效果,长期来看,却破坏了市场规则,不利于行业的发展。而且,海南省近几年房价一路飞涨,涨幅动辄就是数千元,可政府对蔬菜的季节性上涨大动干戈,面对房价的长期暴涨却无动于衷,岂不是在公然搞歧视性政策。如果说菜价上涨要重罚500万元,那么房价暴涨又该罚多少才合理?
海口重罚菜价上涨的做法,虽是为迎合民生呼吁,却开错了药方,拿行政手段去压制市场行为,只能得到一个被扭曲的结果。事实上,海口市物价局局长吴健林亦认为,菜价下调仍要靠市场,关键是科学统筹,科学谋划扩大生产,要切实落实减少流动环节各种成本费用。可是,既然明知行政手段打压菜价不妥当,为何还要出台错误的处罚规定?岂不是南辕北辙,自打耳光嘛。
而且,海口市物价局的做法并不罕见,此前许多地方也有出台过类似规定,打着维护民生的旗号,强行干预市场行为,扭曲定价机制,破坏市场竞争环境,并闹出诸多笑话。诸如重罚米粉涨价、重罚拉面涨价等等,皆是如此。商品价格并非不能干预,但要分清行业和时机,不可一概而论。对于市场化价格,政府部门要慎用行政手段,只能在天灾、战争等特殊时期干预,否则就会人为干扰市场,延误商品价格的自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