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女人,不渴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很不幸的,我生活在结婚随便、离婚更随便的速食年代。我与肖正雄,属于标准的闪婚闪离。前后不到三个月,似乎走完别人三十年的人生。父亲不无感慨的说:“雨薇,你的人生经历真够丰富的。”那是,父亲与母亲互为初恋。这辈子,彼此是彼此的唯一爱人。
肖正雄在离婚协议书上的签名,前所未有的龙飞凤舞。我打趣的说:“你是迫不及待,还是心有不甘?”他苦笑:“明知故问。”结婚之前,女人是玫瑰花;结婚之后,女人是豆腐花。我这个“花”级人物,就这样从幸福天堂直接打入痛苦地狱。我还得感谢肖正雄吗?他很有风度,尽量满足我在物质上的要求。
母亲唉声叹气:“雨薇,你咋这么命苦。”我命苦吗?不见得。人生未满三十岁,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开始。“你是离异人士,找对象不容易啊。”沉默,我有自知之明。条件稍微好的男士,他不会选择我;条件稍微差的男士,我不会选择他。高不成、低不就的,蹉跎不起的永远都是岁月。我,也一天天老去。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恢复单身贵族没几天,读书时候的那群狐朋狗友纷纷电话上门。“雨薇,你确定没有骑牛找马?”“雨薇,你确定他没有婚外偷情?”离婚已成事实,继续追根到底满足了谁的偷窥欲望?一概敷衍了事,我没有责任没有义务解答任何问题。意兴阑珊之余,多情的关心终于如愿减少。
“雨薇,你知道我是谁吗?”这个号码,几十年如一日。它的特别,在于杂糅了我和王晓明的生日数字。他是我的初恋男友,世上最纯粹的情感就是他给予我的爱意。我们没有逃过怪圈,初恋不情不愿的无疾而终。分手总是在雨天,他将伞留给我、自己狂奔回校。第二天,王晓明四十一度高烧住进医院打吊针。
我不爱他吗?爱。他不爱我吗?爱。长大之后,这才真正知道:不是我爱你、你爱我,就能天荒地老的。“王晓明。”“七月二十九,你的生日。”“你还记得?”“邀约佳人,是否赏脸?”突然之间,我变得矜贵起来。因为,还有人惦记、还有人挂念。“当然,可以。”再次见面,我不保证什么都不会发生。
酒足饭饱,是时候进入正题。“离婚之后,有何打算?”真的没有,我的思想比较传统——离婚,属于不光彩的家丑。“你不想知道,我送的是什么生日礼物?”盒子不大也不小,扁扁的轻轻的。我猜:“丝巾?”王晓明摇摇头。我猜不出来,王晓明诡异一笑:“你身材没变吧?那是我精心挑选的情趣内衣。”
我的脸,“刷”的红掉。我还能穿给谁看,也只能穿给他看。他,什么意思?
“我,还有机会吗?”王晓明的右手悄悄搭在我的大腿,摩挲着、继而游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