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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刘卓志卖官,受贿涉及十几起

来源:好男人网2012-07-17 14:56作者:林夕慕雨

内蒙古刘卓志

  7月2日,刘卓志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上诉期满,刘卓志未提起上诉。帮人升职、开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八年内收受好处费817万余元,其中卖官收入占了他受贿金额的大部分。除了卖官外,刘卓志还在受贿后帮助多家企业及个人,低价购买楼房及宾馆、暂缓关闭长期污染市区环境的储煤场、催要工程款、承建铁路、配置煤炭资源、进行煤田风险勘查、办理银行贷款、销售奶牛、获得低价探矿权、开发房地产等。

  64万元当上市委书记

  最早的卖官交易起于2003年。刘卓志的下属牛志美是其中一人。

  牛志美1997年任锡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2002年任锡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自2003年起,担任锡盟发改委主任一职长达4年。并最终于2007年爬上了锡盟委委员、锡林浩特市委书记的位置。

  牛志美的升迁,花了大把的钱,刘卓志提供了极大帮助。牛志美之前请托和事后感谢共17次给刘卓志或者通过刘卓志的妻子宋巍送去42万元人民币和3万美元(总折合64.686万元人民币)。

  2006年底,锡盟组织部门研究干部调整事项,牛志美意识到自己良机将至。他请宋巍向刘卓志转达希望担任锡盟委委员及锡林浩特市委书记职务的愿望,并将10万元人民币交给了宋巍。

  2007年1月,牛志美被任命为锡盟委委员,提拔为副厅级干部;同年2月,又被任命为中共锡林浩特市委书记。

  之前的付出有了回报,牛志美不忘刘卓志提携之恩,又多次以各种名义给刘卓志送钱。

  买官者加入卖官链条

  刘卓志被抓后,提到了一个行贿人———贾乘麟。

  刘卓志主政锡盟时,贾乘麟在锡林浩特市城乡规划处工作。2003年,锡林浩特市规划处拟升格为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为了提任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贾乘麟来到了宋巍的办公室。他交给宋巍3万元人民币,并请她向刘卓志转达提职的请托。

  宋巍将贾乘麟的请托及送钱的情况告知刘卓志后,刘卓志很快推荐了贾乘麟。2004年3月,贾乘麟即被任命为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

  2007年秋,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局长职位空缺,贾乘麟再次找到了宋巍。在宋巍的办公室里,贾乘麟以资助宋巍购房为名,交给她40万元人民币。在宋巍将贾乘麟的钱和请托带给刘卓志后,刘卓志将贾乘麟推荐给了市委书记牛志美。而牛志美则马上安排当时的负责人对贾乘麟进行推荐考察工作。

  于是,根据牛志美的指示,组织部将贾乘麟作为城市规划局局长唯一人选进行了考核,并最终予以任命。

  为了表示感谢,也为了继续谋求职务晋升,贾乘麟于2008年至2010年间,又多次通过宋巍给予刘卓志共计22万元人民币。

  涉及买官者共13人

  纪检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刘卓志被“双规”后,如实供述了组织已经掌握的收受牛志美、贾乘麟等15人给予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48万余元的事实。此外,刘卓志还主动交代了组织部尚未掌握的收受6人贿赂共169万元的事实。

  细数之,其中涉及卖官事宜的共13人,关乎锡盟地区档案部门、市委、政协、人大、司法机关、发改委等重要部门,而其受贿时间从2003年一直持续到了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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