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相声演员刘惠醉驾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法庭适用了简易程序,刘惠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法官随后宣布,刘惠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刘惠此前已在看守所羁押了1个月。按规定,他可在看守所继续服刑3个月,直到刑满释放。
今年55岁的刘惠,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系中国广播艺术团国家一级演员,曾被姜昆赞为“有文化的大学生”。据悉,刘惠在看守所内不到1个月期间表现良好。“我在地坛北门参加婚礼,喝了些酒,”刘惠说,离开饭店时他找过代驾但没等到。“知道不能酒后驾车,当时想早点回家,有点侥幸。”刘惠告诉法官。刘惠驾驶的是讴歌牌SUV车,当时车上就他一个人。被撞事主张某驾驶的是一辆马自达牌白色车,当时车上还有车主已怀孕的妻子。撞车后,车主妻子说她可能受到了惊吓,于是就报警。交通部门证实在当天的事故中,刘惠负有全部责任。事发后刘惠向事故对方赔偿1千元,当事人已经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