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一派出所每月向辖区内的棋牌室收“平安费”,若拒交每日都有穿制服的人上门“治安管理”,直到把客人赶走。所长称费用上交到所里,经营户会拿到收据。目前该派出所所长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据当事的陈女士介绍,她经营棋牌室已有3年时间,而“平安费”也交了3年。明知不合规的“平安费”,何以成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交易,其玄机就在于这“棋牌室”的模糊定位。
综观各省的地方性法规,对“赌博”和“娱乐”的区分标准多倾向于“每人输赢金额累计在2000元以上”,“参赌人员达20人以上”。对于民间百元以内的“小来来”,公安部门一般是不屑“抓赌”的,事实上,棋牌室的活动是“赌博”还是“娱乐”,完全由当地派出所自己“定性”,而经营者是否“平安”,就取决于其是否交钱。从这个道理分析,所谓“平安费”、“保护费”,不过是派出所拿手中公权作自导自演“捉放曹”闹剧中的牟利噱头而已。由此看来,“保护费”不是简单的违规“乱收费”,其实质是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