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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柳依:不能把腐败扩大化

来源:好男人网2012-06-15 09:32作者:林夕慕雨

关于江柳依

  “腐败”一词,如今无处不见。“反腐倡廉”几乎年年高居于全国两会召开时的“网民最关心的问题”前列,日常生活中,人们也时不时轻松调侃,“今晚不做饭了,咱们出去‘腐败’一下?”

  在“腐败”一词丰富多彩的运用中,一个现象却不能“轻松”:在人们认知社会问题时,“腐败”正出现概念的误用与泛化,并模糊着、误导着人们对当前腐败情况的客观准确判断。

  考诸近年来腐败指称的泛化,“腐败”仿佛成了一个筐。用化学药剂“化了妆的水果蔬菜”,对人体健康有害,有人撰文斥之“也是一种腐败”;一些地方寄送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夹带了某种指定“银行卡”和“手机卡”,网友戏称“趁喜打劫”,“还是一种腐败”,大有把社会上一切不良不正、不真不美现象归之为“腐败”的趋势,这显然是把腐败扩大化了。

  同时,在认知公共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行为时,也有扩大化现象。“也是一种腐败”几乎成了对“腐败”推衍扩容的惯常逻辑,其前置的“主语”更是非常广泛:消极不作为、慵懒不尽责,是“腐败”;决策失误、奢侈浪费,也是“腐败”;文山会海、简历造假、浮夸政绩,还是“腐败”。沾了点边的,毫无干系的,只要有前因和苗头的,全部装进“腐败”这只筐里。批评看似火力很猛,实则目标失了准心。

  无论是从我国反腐败的实际任务还是从约定俗成的国际共识看,“腐败”指的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行为主体、动机、方式与后果,都有较为明确的界定。这些“真正的腐败”,对人民群众利益、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损害是严重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对此,中央历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甚至把腐败问题上升到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高度,既借鉴反腐的国际先进经验,也积极探索形成自己的反腐制度框架。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高中级干部的大案要案,更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国际社会逐年提高中国的清廉指数,而公众也从中感受到中央反腐倡廉、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把腐败扩大化,非但不能更坚决地反腐,相反,却容易模糊真正的反腐败目标,造成腐败“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无人不免”的虚幻社会认知。如果把任何不良不正现象都归为腐败,按反腐的运作规律去清除,反腐重心势必会发生偏离,干部群众思想可能会产生混乱,某些真正的腐败分子可能被“避重就轻”,被人忽略;同时,反腐败的真正成果这个“分子”再大,也容易淹没在泛化的腐败认知这个“分母”里。当社会对腐败形成泛化的虚幻认知后,人们又会觉得腐败现象花样百出、腐败问题无可救药,从而思想消极、信心丧失,影响社会心理基础,而这种认知既不符合客观实际,也不利于健康心态的培育。

  不把腐败扩大化,当然不是要放任那些不良不正不真不美的现象和行为。什么事都需要一码归一码,弄清是什么症才能用什么药。把一般病当绝症治、把甲种病当乙种病治,明显有悖医理常识,这个道理在社会领域也是一样。是不良现象还是不正之风,是道德失范还是违法乱纪,区分清楚了性质,再去对症下药,才能既不误判形势,又有利于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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