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刚刚报道了安康孕妇遭强制引产事件,镇政府还狡辩是孕妇自愿的,可是事实却是交不起4万被引产,实在令人心寒。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三组村妇冯建梅已经是一个身怀7月身孕的孕妇了,可是在2012年6月4日,镇政府强制冯建梅接受终止妊娠术,对7月大婴儿引产。当时,引起了社会极大反响,镇政府回应做法完全是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孕妇同意之下落实终止妊娠术。对于镇政府无耻的说法,冯建梅甚感心寒与痛心,痛哭流涕说不是自愿的,是被一群人强制签字的。是因为交不起4万被引产。目前,省人口计生委工作组已经介入了交不起4万被引产事件的调查。
对于冯建梅交不起4万被引产,计生办工作人员的说法更加令人匪夷所思,这位计生办工作人员称冯建梅怀孕期不是7个月,只有6个月。敢问难道6个月的身孕就比较廉价吗?为什么就为了4万元,逼一个孕妇引产呢?交不起4万被引产,这不仅是玷污了生命的价值,还抹杀了婴孩出生的权利。如果灭绝人性的行为,在镇坪县曾家镇政府口中显得如此堂皇。如此残忍的行为,在制度面前显得如此正常,实在令人心痛。
交不起4万被引产刺痛了多少贫困家庭的心,本来家庭经济困难已经是他们的伤疤了,为什么还非要千方百计去揭他们的伤疤呢。要知道,对于一般的家庭,4万元可是天文数字,是他们几年的收入。交不起4万被引产是社会的悲哀,也是制度的悲哀。
把生命与金钱摆上天枰,是极其不公平的,也是不科学的。可是交不起4万被引产事件恰恰公然与之作对。生命是无价的,不应该与金钱较量与博弈,为了4万元抹杀一条生命,极其悲哀。残忍抹杀婴孩生命,就是践踏人权。人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可是交不起4万被引产却把人权践踏得不成样子。国家应反思,社会应反思。如果不反思,如果不悔改,交不起4万被引产事件依然会发生,社会伤痕依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