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放可不放的权限全部放到位,可减可不减的环节全部减到位。湖北省财政厅把优化审批环境作为开展“三抓一促”活动的重中之重,以打造“全国财政系统审批环境最优省份”为目标,扎实推进“四减五制三集中”工作。
今年,省财政厅探索出一条切合湖北实际的“一放二减三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径:把一些可由下一级财政部门承担的管理事项,实行整个管理权限的下放;减环节、减时限、减前置条件;归并分散在各个处室的审批职能,集中起来,做到一次性全部并到位。
推行“三步工作法”,对现有的审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优化。第一步,放审批权限。近年来,该厅累计取消、下放审批事项13项,仅保留4项,比之前最少的甘肃省少1项。第二步,减审批环节。把串连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减为4个环节,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减为3个环节,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和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减为1个环节;将保留的4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期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4个以内;严格收费管理,除会计资格审批事项收取考试费用外,其他3个均实行零收费。第三步,取消冲突审批前置条件,有力地维护了审批行为的合法性。
目前,该厅正着手对内设机构审批职能进行调整和归并,将省财政厅本级的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明确职责,批管分离,切实为公众提供更优、更快的审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