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就是看到他的第一眼,感受到了自己的心跳。多么想一直盯着他看,但是始终没有这个勇气,只有偷偷的瞄几眼。他不见了的时候,眼神里却很急切的寻找他。他回来的时候,整个心都开花了,像被阳光照着那么明媚。
一见钟情的感觉就好像是脑子里的发条玩具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上紧了发条,在大脑里噼里啪啦的。等静下来的那一霎那,你知道,你沦陷了。
世界这么大人那么多,而对于你来说,那个人就是唯一的不一样存在。遇见他是在一个一百多人的大会场等待面试,他坐在角落,我坐在大厅正中最后。
在我四处看的时候,他穿着的大红色帽衫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仅仅是一个侧脸,在一群北方糙汉子当中,他安安静静地低着头看着书,一身大红显得格外白净优雅,矫情的说,似南方山水温柔的惊艳。
然后我的大脑就从内部噼里啪啦,不受控制的脑补他的笑他的语调如果我们在一起的话他会不会嫌我黑(没错我把面试这事全忘了),后悔为什么自己没穿必杀风衣,没挑好座位坐在他旁边。
不夸张的说,yispace.net,现在我回忆当时的情景,周围都是灰色,只有他红色帽衫,像武侠小说里潇洒剑客随风飘扬的红衫。
后来机缘巧合我们被分了一个班,他跟我说,当时他对面试很紧张、干等很无聊才低着头看书,其实他也好几次偷偷用余光瞥我;在迎新晚会上他在台下看我跳舞,也居然不受控制的想有一天在台上他唱歌我伴舞的场景。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反正我们早就在第一眼时已经认定彼此。谢谢大家的祝福!但是(对不起哈)我们已经分手了。我曾经不理解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个人会分开,但是和他的经历让我明白了。
痛苦过也挣扎过,回不去也就是回不去了。他将永远被我珍藏在记忆里,一身惊艳的红衣带着南方山水的柔情;记忆里他还是那个穿着白衬衫抱着吉他给我唱歌的少年,任时光变迁岁月荏苒,少年衣衫白净不褪,不也挺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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