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璇闺绣户斜光入,千金女儿倚门立。横波美目虽后来,罗袜遥遥不相及。闻道今年初避人,珊珊镜挂长随身。愿得侍儿为道意,后堂罗帐一相亲。”这是古典小说《金瓶梅》第四回“赴巫山潘氏幽欢,闹茶坊郓哥义愤”开头的一首诗。说的是,潘金莲本是千金女儿,美目横波,锦衣罗袜,但不慎落入他人圈套,成为后堂罗帐一晌贪欢淫妇。
说起来,这潘金莲起初确实是良家少女。古典名著《水浒传》第二四回“王婆贪贿说风情,郓哥不忿闹茶肆”中说道,“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那么,这个不愿意与张大户偷情寻欢的使女后来怎么一下子风流起来,一直成为淫妇了呢?
原来,潘金莲“过门之后,武大是个懦弱依本分的人,被这一班人不时间在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因此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搬来这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后来,打虎英雄武松来到阳谷县,与武大兄弟巧遇,潘金莲“看了武松这表人物,自心里寻思道:‘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的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于是潘金莲勾引其小叔子武松来了。但没想到的是武松不解风情,反而斥责了潘金莲。《水浒传》中有诗为证:“酒作媒人色胆张,贪淫不顾坏纲常。席间便欲求云雨,激得雷霆怒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