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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涉嫌侵犯受害者隐私权 酒吧称其诬告或将起诉

来源:新浪网2013-08-10 21:58作者:大侠

  继8月6日到北京市公安局提交指控涉案酒吧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的控告书后,昨日,李某母亲梦鸽公布相关内容,直指儿子等人是在杨某(轮奸案受害人)挑逗下发生的“性交易行为”。

  对梦鸽所公布的内容,酒吧负责人称之为“诬告”,将会起诉。

  梦鸽公布内容曝更多细节

  昨天,梦鸽主动公开了相关内容细节,称要还原事件真相。

梦鸽
梦鸽

  其内容中多处细节与此前某媒体的报道内容完全相反。梦鸽称酒吧经理明知是未成年人仍给开包间,并“积极安排”受害人杨某及另一名女孩徐某陪酒劝酒,过程中还不时用抚摸未成年人敏感部位进行挑逗。此前,媒体报道是李某等人主动要找陪酒小姐。

  而对于开房细节,梦鸽称杨某是“装醉”,在房间里“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并称2000元是按照约定给的“嫖资”。其所公布内容中,未提及杨某是否被殴打。

  梦鸽还称,事后酒吧人员曾连打5个电话,要求李家出50万,还给李双江发“威胁短信”。而此前媒体披露的细节是,张等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决定私了。

  律师称涉受害人隐私无权公布

  “梦鸽公布相关内容的行为是经深思熟虑,有扎实证据支持的。”昨天,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说,梦鸽选择公开相关内容是她的权利,他尊重梦鸽的这一行为。

  至于梦鸽此举是否为了给儿子李某轮奸一案翻案,兰和说,一案归一案,梦鸽有权利向违法犯罪事实进行控告。而对公布这些内容将对李某一案产生的影响,兰和不予置评。

  在获知梦鸽公布相关内容后,受害人杨某代理律师田参军,也通过微博表示,梦鸽有权控告,但是无权公布相关内容,因为涉及杨女士隐私。

  对此,兰和态度也很坚决,“欢迎他告,尊重他的诉权,我们可以到法庭当庭对垒。”

  ■ 回应

  酒吧:

  不打口水仗 等公正宣判

  昨日,针对李某母亲梦鸽所公布的相关内容,Global酒吧一名负责人回应称,(梦鸽)所说为恶意造谣,是对酒吧及相关人员的诽谤和陷害,酒吧对其行为和言论保留诉诸法律的途径。

  “信口胡言,造谣诽谤!”昨日下午,李某案发酒吧Global Club的一名负责人丁先生说,这些内容不但多处不实,更避重就轻,“为什么不提受害女孩多次被李某等人殴打的情节?如果是卖淫,而且是一再向李某某等人提出提供卖淫服务,又怎么会挨打?”

  “我们没必要被他们带入这场无聊的口水仗。”丁先生称,经和律师沟通,酒吧目前不打算发布正式声明回应此事,“等到案件宣判时,自会有公正结果,现在就任由他们表演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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